李正偉道:“原來高令軍和羅法森十多年前就認識,并且還是因為高令軍的父親認識的。”
賀時年不解,但靜靜聽著李正偉繼續往下說。
“大概是十一年前,那時候羅法森是寧海縣法院的一個普通法官。”
“而高令軍剛剛畢業參加工作,被分配到了縣檔案局。”
“高令軍的父親高德康是開貨車的,在一個雨夜剎車失靈,撞上行人。”
“造成了6人死亡,11人重傷殘疾,5人輕傷的重大交通事故。”
聞言,賀時年眉頭一震。
“后來呢?”
李正偉道:“最主要的是,發生車禍后,高德康還逃逸了。”
按照我國刑法規定。
交通事故造人死亡的,一般按照交通事故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刑。
前者主要強調車輛過失和非主觀。
后者主要強調人為主觀和過失。
但是,不管哪種情況。
只要肇事逃逸了,就一定屬于人為主觀。
就一定會按照肇事逃逸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。
賀時年問道:“后面應該判刑了吧?這件事的重點是什么?”
李正偉道:“按照肇事逃逸和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,應該由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并判決。”
“但當時不知怎的,這個案子并沒有放在東華州,而是放在了寧海縣。”
“而讓人更加意想不到的是,高德康最后僅僅被判了四年。”
賀時年有些不解。
按照交通事故性質,傷亡情況,又有肇事逃逸情節。
不管怎么量刑,都應該判處十年以上有期,無期。
情節嚴重的,甚至死刑都有可能。
但為何僅僅被判了四年呢?
這說明其中肯定有貓膩。
有大貓膩。
“李局調查到這個情況后,找了法院的一個老同學,費了很大力查到了當年的這個卷宗。”
“發現這個案子手續,受理,審理,判決等程序都完備。”
“并且,讓人更加奇怪的是,當時死者和重傷家屬都簽訂諒解書。”
賀時年聞言,想到的是羅法森在中間做了什么事?
可以讓這些家屬對肇事逃逸的高德康簽諒解書。
這中間必然發生了不為人知的事。
賀時年問道:“不應該呀!死了親人,能隨便就簽諒解書嗎?”
“當時的死者家屬有調查過沒有?”
李正偉道:“李局安排人秘密調查了,但當時的死者家屬,現在都已經不在寧海縣生活了。”
“后面李局又調查了其中重傷殘疾的部分傷者。”
“這些人都不愿多說,只說當時陪了三萬元,這事就過了。”
三萬元?
賀時年眉頭皺得更深。
十一年前的三萬元,相當于現在的十多萬了。
“后面呢?”
“后面陸續走訪了傷者家庭,得到的回答都基本是一樣的。”
賀時年問道:“當時開貨車很賺錢嗎?11人重傷,如果每個按照3萬元,那就是三十多萬!”
“死亡肯定不是這個價,6人死亡,怎么也得陪幾十萬吧!”
“這樣算下來,全部加上一起,哪怕有保險,怎么也得上百萬了。”
李正偉道:“問題就在這,當時的保險賠得少,全部加在一起也就二十多萬。”
“而我們調查后,也可以確定,當時高德康家拿不出那么多錢。”
“我們走訪之后得知,這些錢,當時都是高令軍拿出來的。”
賀時年眼中滿是狐疑。
高令軍當時剛剛參加工作,他從哪里能搞到那么多錢?
“高令軍的錢是從哪里來的,調查了嗎?”
李正偉搖搖頭:“高令軍死了,目前能調查的只有他的前妻谷艷芬。”
“我們詢問了,兩人那時候還不認識,谷艷芬對這件事根本不知道。”
賀時年又道:“這么說,當時知道這件事的,目前只有羅法森了?”
李正偉道:“李局說,司法程序正常,目前不能判斷高令軍這些錢是不是從羅法森這里來的。”
“為了防止打草驚蛇,他讓我征詢你的意見。”
賀時年沉思良久。
從這件事來看,高令軍和羅法森是早就認識的。
并且關系肯定不一般!
否則這個案件哪怕賠了錢,但死了6人,又有肇事逃逸情節。
不可能只判4年,至少應該7年。
這里面一定有貓膩!
但這個時候,去深入翻這個舊賬,對查高令軍的死亡真相有意義嗎?
“正偉,調查過高令軍的家人了嗎?”
“高令軍的死本就不正常,他死后我記得他的家人前后都沒有露面。”
“我還記得當時死亡簽字都是他的前妻谷艷芬來簽的。”
李正偉道:“對,我記得這事。”
“后來,我們確實安排人查了,高父高母對這事都說不知道。”
“只說錢是兒子借來的,至于從哪里借來的,他們只說不知道。”
這就有些被動了。
高令軍不可能無緣無故搞來那么多錢。
高德康也不可能無緣無故只被判了4年。
賀時年猜測錢可能和羅法森有關系。
因為判決的法官就是羅法森。
既如此,要獲得真相,就只能從羅法森入手了?
可是羅法森做事滴水不漏。
調查有意義嗎?
不見得!
這時,李正偉又說道:“對了,關于高令軍有個情況。”
“當時他在檔案局,發生了火災,燒毀了檔案室的部分資料。”
“后來高令軍就被調到民政局,待了兩年就來了青林鎮。”
火災?
賀時年突然想到了檢察院的火災案。
這個案件已經查明,真兇已經伏法。
而背后操作人正是已經逃往越南的張清泉。
想到這個案子,賀時年又想起了錢大志殺人案。
兩名殺人犯當時都已經認罪。
并且理由充分!
但這個案件依舊存在疑點和瑕疵!
只不過人死案銷。
當時更多的人已經不會再去深究疑點和瑕疵了。
但是,當時的民間一直有傳聞。
那就是錢大志的死,真正的幕后兇手,不是別人,正是羅法森。
由此一事,當時吳蘊秋還敲打過羅法森。
也因此,羅法森從政法委書記的職位上離開。
去了政協,任了副主席。
如果說,所有的事都指向了羅法森。
并且最后還查不出什么,只能說,羅法森這個人太恐怖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