緊接著,羅澤凱話鋒再次轉向,語氣平和但帶著明確的導向性。
他環視全場,最后將目光落在于穗身上:“于穗同志在事故發生后,尤其是在組織調查期間,能夠主動認識錯誤,承擔責任,態度是端正的。”
“組織上已經給予了相應處分,我們要幫助同志改正錯誤,也要給犯了錯誤的同志改過自新的機會。“
他稍作停頓,語氣更加懇切:“希望于穗同志放下包袱,輕裝上陣,把后續工作抓好。“
這番話,既維護了組織的權威,也體現了團結和寬容,更是對于穗的一種公開支持和定位。
于穗抬起頭,與羅澤凱的目光有一瞬間的交匯,那眼神復雜難言,有感激,有愧疚,也有重新燃起的斗志。
她很快又低下頭,手中的筆在筆記本上快速記錄著要點,指尖微微發白。
周國平聽著這番話,心里五味雜陳。
他放在膝蓋上的手不自覺地握緊,又緩緩松開。
他知道,羅澤凱越是表現得這般大度,越是襯得他之前上躥下跳的行為不堪。
“同志們,“羅澤凱的聲音再次響起,將眾人的注意力拉回,
“在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的同時,我們也要本著實事求是、公平公正的原則,審視近期發生的一些具體事件。“
他略微停頓,目光緩緩掃過全場,最終定格在會議室中央:“這里,我要特別提一下李東方案件。“
此言一出,會議室里剛剛緩和一些的氣氛又微微緊繃起來。
有幾個常委不自覺地調整了坐姿。
李東方打人事件人盡皆知,而且打的還是曾經構陷羅澤凱的常耀輝和石堯,這個話題實在敏感。
羅澤凱的語氣平和而理性:“李東方動手打人,性質惡劣,違反法律,必須依法處理,這一點毋庸置疑。“
他首先定下基調,表明立場。
隨即話鋒一轉:
“但是,我們在依法辦案的同時,也要全面了解事件的背景和起因。“
他的聲音略微提高,“根據常耀輝、石堯二位同志后來的坦白,他們之前對李東方的調動和使用,本身就存在違規操作。”
“并且后來還試圖將責任推給我,對李東方也造成了壓力和刺激。“
他的聲音重新變得沉穩,不帶任何個人情緒:“李東方作為一名普通老百姓,在特定情境下,受到巨大刺激,一時沖動,做出了違法行為。其情可憫,其行當罰。“
他特別強調了“普通老百姓“這五個字,刻意將李東方從之前可能帶有的“羅澤凱兄弟“的標簽中剝離出來。
“現在,常耀輝、石堯已經承認了他們的錯誤,事情的真相已經大白。“羅澤凱雙手輕輕按在桌面上,
“我認為,在量刑時,應該充分考慮這一前因后果,考慮李東方事后的悔過態度,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,酌情從輕處理。“
“我今天在常委會上提出這件事,不是要為誰開脫,更不是要干預司法。”
“恰恰相反,我是要秉持我們執政為民、公平公正的原則!“
“不能因為李東方曾經是我的老鄉,就對他從嚴懲處,以示所謂的'避嫌'。”
“也不能因為常耀輝、石堯犯了錯誤,就忽視李東方違法的事實。”
“同樣,也不能因為李東方打了人,就完全忽略他之所以情緒失控的客觀原因。“
“我們要做的,是拋開所有個人恩怨、身份地位,把李東方當成一個普通的公民,一個可能因為受到不公對待而一時激憤的普通人,來審視這個案件。“
他的聲音鏗鏘有力,“法律面前,人人平等,這個平等,既包括懲罰的平等,也包括考量情節的平等。“
羅澤凱的聲音在會議室里回蕩,清晰而有力:“這就是我建議對李東方從輕處理的唯一理由——基于事實,基于法律,基于公平正義的原則。“
會場一片安靜,常委們都在默默思索。
有人輕輕點頭,有人陷入沉思。
羅澤凱此舉,再次出乎很多人的意料。
于穗看著羅澤凱,眼神更加復雜。
她發現自已似乎從未真正了解過這個男人。
他的世界里,并非只有權力和斗爭,更有一種對事不對人的原則和悲憫。
羅澤凱最后總結道:“當然,這只是我個人的建議。”
“具體如何處理,請政法委和檢察院的同志嚴格依法、依規、依程序辦理。”
“我們既要維護法律的尊嚴,也要體現組織的關懷和社會的公平正義。“
他這番在常委會上公開、公正地為李東方陳情,不僅是為了給李東方一個公允的結果,更是向全體常委傳遞一個清晰的信號:
在他羅澤凱的治下,功過賞罰必須分明,處理問題必須客觀公正。
絕不因個人好惡或政治斗爭而扭曲事實、挾私報復。
于穗沉吟片刻,抬起頭鄭重表態:“羅書記的意見非常重要,體現了原則性與靈活性的統一,也體現了組織對干部的關心愛護。“
“我建議司法機關以事實為依據,綜合考慮各方面情節,確保案件處理結果經得起法律和歷史的檢驗。“
這個表態,基本上認同了羅澤凱提出的“綜合考慮“、“酌情從輕“的原則。
羅澤凱點了點頭,不再就此問題多言。
他知道,自已的目的已經達到。
既表明了態度,又沒有干預司法,將最終裁決權留給了專業部門,分寸拿捏得恰到好處。
“好了,今天的會議就到這里。“羅澤凱宣布散會,“希望大家按照會議精神,各司其職,抓好落實。“
會后,羅澤凱關于李東方的這番表態,不出意外地再次在蒼嶺官場引起了議論。
有人認為羅澤凱重情重義,不忘舊人。
即使在自已最困難的時候,李東方也沒有背叛他。
如今他站出來說句公道話,是應該的。
更多的人則佩服羅澤凱的格局和胸懷。
他能拋開個人恩怨,站在一個更超脫的立場,客觀分析李東方犯錯的原因。
并秉持公平原則提出從輕建議,這絕非一般人能做到。
當然,也有少數人私下嘀咕,覺得羅澤凱這是在收買人心,為以后繼續用李東方鋪路。
但無論如何,羅澤凱通過這次常委會,進一步鞏固了他“公正、明理、有擔當“的形象。
尤其是在經歷了被調查的風波之后,他展現出的這種超越個人得失的氣度,贏得了更多干部內心的認可和尊重。
幾天后,關于李東方的判決結果出來了。
法院充分采納了檢察院的量刑建議,考慮到李東方事后積極賠償、認罪悔罪,且事出有因。
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東方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一年。
這個結果,相較于之前可能面臨的數年實刑,無疑是極大的從輕處理。
王小香得知消息后,帶著李東方,非要來市委當面感謝羅澤凱,被羅澤凱讓秘書婉拒了。
他通過秘書轉告李東方:“好好接受教訓,遵紀守法,以后的路還長。“
羅澤凱心里清楚,他對李東方,已經仁至義盡。
未來的路,需要李東方自已走。
而他,作為市委書記,目光必須投向更廣闊的天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