聞哲重重敲了敲桌子,震得桌上的茶杯微微晃動,說:
“我知道有人會說‘小題大做’,說‘一部法改不了人心’。可如果連政府都不為好人撐腰,誰還敢行善?”
“有許多同志可能認為,歲末年頭的,市政府和我這個市長,還有在座的諸位,千頭萬緒的有多少工作在等著去做。今天卻突然開這么一個會,關心看似是一件小事。可是同志們想過沒有?如果連我們曾經(jīng)最基本的道德素養(yǎng)都沒有了,我們的所謂經(jīng)濟實力有什么意義?
“你說長寧的GDP是多少多少,很自豪是吧?
“可是你看到幼兒園、小學甚至中學門口,那些接子女的家長沒有?那是在告訴我們這樣公務人員,老百姓對我們長寧的社會治安不放心?
“你看見審美到了極低俗的而反而引以為美的現(xiàn)象沒有?那是我們對老百姓的優(yōu)秀文化推廣的缺失!
“你關注過我們的老百姓、我們的孩子的食品是不是安全?”
聞哲的提議,讓在場的人都眼前一亮。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陳浩激動地說:
“市長,這個提議好!有了專門的法規(guī),我們處理這類事件就有法可依了,也能給全社會一個明確的導向,訛詐行為,行不通!”
聞哲點點頭,說:
“關于這個問題,我會專門向你們傅主任匯報、溝通的。”
會議結束后,專項調研立刻啟動。市人大法工委組織了十二個調研小組,分赴各個區(qū)縣,召開了三十多場座談會,邀請了市民代表、法律專家、醫(yī)護人員、老年人群體和退伍軍人代表參加。
在周大勇所在的社區(qū),調研小組特意邀請他參加座談會。當周大勇說出自己的經(jīng)歷和擔憂時,在場的市民代表都紅了眼眶。
“我們需要的不是同情,是保障。”
周大勇的話,被寫進了調研報告的扉頁。
會議結束后,立法調研剛啟動就遭遇了阻力。
有老同志就找到聞哲,勸他“三思”:
“聞市長,這種事自古就是‘清官難斷家務事’,立法太較真容易引發(fā)輿情,萬一被說‘針對老年人’,反而適得其反。”
還有法學專家提出質疑:
“‘惡意’的主觀認定太難操作,萬一誤傷了真受傷的老人,誰來負責?”
聞哲沒有動搖,他親自帶著調研小組在周大勇所在的小區(qū)開了場座談會。
一位大媽抹著眼淚說:
“市長,我們不是不心疼老人,是心疼好人啊!您要是能立法,我們以后扶人就有底氣了!”
還有人在嘆息:
“想不到,現(xiàn)在連扶個人也這么危險!”
“再這樣下去,誰愿意做好了。”
“現(xiàn)在大家的抱著各掃門前雪的心態(tài)來對待人際關系的,有正義感的人太少了!”
調研小組最終收集到1200多條有效意見,把“惡意”界定為“無證據(jù)情況下故意捏造事實、索要賠償”,還增設了“老人過錯減免救助人責任”條款,打消了各方顧慮。
司法局聯(lián)合公安局,對近三年全市發(fā)生的“扶老糾紛”進行了全面梳理,共收集到類似案例五十七起,其中三十五起當事人因沒有監(jiān)控證據(jù)被迫私了,平均賠付金額達2.3萬元。同時,他們還借鑒了其他城市的經(jīng)驗,比如杭州的“見義勇為保障條例”和廣州的“誠信黑名單制度”,為法規(guī)的制定提供了參考。
文明辦則發(fā)起了“守護善心”網(wǎng)絡征集活動,短短一周就收到了2.7萬條市民建議。
“設立見義勇為保險,為救助人提供保障”、“簡化監(jiān)控調取流程,讓證據(jù)更容易獲取”、“加大對訛詐者的曝光力度,形成輿論壓力”……
這些建議,都被納入了法規(guī)草案的制定中。
兩個月后,《長寧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(草案)》正式起草完成。
草案中專門增設了“見義勇為保障”章節(jié),明確規(guī)定:“對捏造事實、誣告陷害見義勇為者的,由公安機關予以警告,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;造成名譽損害的,依法承擔消除影響、恢復名譽、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;情節(jié)嚴重,構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責任。”
同時,草案還規(guī)定:“全市公共場所三年內(nèi)實現(xiàn)監(jiān)控全覆蓋,建立‘見義勇為快速取證通道’,公安機關接到相關報警后,應當在兩小時內(nèi)調取監(jiān)控證據(jù)。”
此外,草案還進一步完善了原來的“見義勇為專項基金”,為見義勇為者提供醫(yī)療救助、法律援助和獎勵。
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那天,聞哲特意去了會場。會議室里座無虛席,除了人大代表,還有很多市民代表和媒體記者。
當審議到“惡意訛詐處罰條款”時,一位老代表站起身,激動地說:
“我活了七十歲,從沒見過哪個城市為了‘扶人’專門立法。但我支持這個條例!因為它護的是善心,守的是底線。如果連扶危濟困都要猶豫,那我們的社會就太冷漠了!”
他的話,贏得了全場雷鳴般的掌聲。
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那天,爭議依然存在。
一位代表站起身,說:
“我支持保護好人,但罰款兩千、記入黑名單是不是太重了?畢竟是老人,萬一有特殊情況呢?”
陳主任當場回應,拿出調研數(shù)據(jù):
“過去三年,我市三十五起扶老糾紛因證據(jù)不足私了,平均每人賠付2.3萬,最高的賠了8萬。對訛詐者的‘輕饒’,就是對好人的‘重罰’!我們立法不是為了懲罰誰,是為了給善良留一條路。如果連法律都對訛詐行為縱容,那誰還敢當好人?”
話音剛落,全場響起雷鳴般的掌聲。
周大勇也被邀請作為市民代表參加了審議。當他聽到條例草案的內(nèi)容時,眼眶紅了。他想起自己被劉建軍堵在樓下的日子,想起自己不敢扶老人的瞬間,想起那些為他發(fā)聲的網(wǎng)友和記者。
“有了這部法規(guī),以后再也不會有人因為扶老人而寒心了。”
周大勇的聲音哽咽,卻充滿了力量。
審議結束后,聞哲走出人大辦公樓。雪已經(jīng)停了,陽光透過云層灑下來,照在地上的積雪上,反射出耀眼的光芒。
門口的宣傳欄里,新貼了“見義勇為先進事跡”海報,周大勇的照片就貼在最顯眼的位置,照片上的他,穿著軍綠色的棉襖,胸前的“優(yōu)秀士兵”獎章閃閃發(fā)光。
海報上還有一行字:“善意不會被辜負,法律為你撐腰。”
回到辦公室,梅江濤走過來,遞給聞哲一杯熱茶。
“市長,劉建軍父子聽說條例要通過,已經(jīng)主動向周大勇道歉了,還退還了之前索要的醫(yī)藥費。”
聞哲接過熱茶,抿了一口。他知道,一部法規(guī)不能徹底解決所有問題,但它至少能給人們一顆定心丸,讓善意不再被辜負,讓道德不再被踐踏。
他轉頭對梅江濤說:
“你擬一個通知,條例實施后,全市開展‘善意守護’行動,把宣傳做到社區(qū)、學校,讓所有人都知道,在長寧,善良不會被辜負,法律永遠為好人撐腰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