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老姐的吩咐,林晚星在自已家的一間空房間內還原了林思遠的書房。
陸行舟按照韓曉微當時可能的動作,打開房間進入到屋內。
“姐,你有什么發現嗎?”
陸江影看著視頻電話里面的畫面,搖了搖頭。
“沒有。
如果林晚星的布置沒有什么錯誤的話,韓曉微肯定一進門就能看見被害者的遺體,不應該在屋內待了七分鐘的時間。
難道,案發現場真的有第三人?”
“鈴鈴鈴!”
還不等陸江影思考完,林晚星的手機鈴聲響起。
“喂?律師,有什么事情嗎?
你說什么?
韓曉微有外遇?
那個男人被抓到了?
好好,我現在就去你的律師事務所一趟。”
林晚星掛掉電話,看向陸行舟,眼神當中那種不可思議根本無法掩蓋。
“主播,咱姐斷案還跟算命一樣,案發現場還真的有可能有第三個人。
韓曉微的出軌對象!”
還不等陸行舟震驚的表情在臉上散開,林晚星繼續詢問道。
“讓,咱姐來做我的顧問怎么樣?年薪120萬。”
陸行舟掃了一眼老姐那若有若無的笑意:“我想,我姐肯定不會答應,她就是單純的喜歡破案。”
不說,陸江影的性格問題。
就陸江影現在積累的功勛,以及專業領域能力都足以平步青云。
陸江影這種頂級的技術警官,那真不是你不干有的是人干。
這就和法醫一樣,你要不干,想要再培養個新人,這個崗至少空崗三年。
這還僅僅只是經驗問題,具體到個人的天賦,陸江影就是想辭職那也沒人敢批!
半個小時之后,陸行舟一行三人來到律師事務所。
一位年輕的律師助理接待的陸行舟三人。
“張律師,他還在忙有關于遺產手續的事情,暫時由我接待你們三人。”
律師助理請三人坐下。
林晚星剛坐下就急不可耐的詢問。
“剛才,張律師打電話說韓曉微的出軌對象是怎么回事?”
律師助理坐在沙發上,身體前傾,雙手緊握,似乎是第一次接待林晚星這樣的客人有些緊張。
“剛才張律師向警方詢問案件經過的時候,警方說發現了一位新的關鍵人物,韓曉微的出軌對象,叫楊高峻。
兩人已經在一起有半年了。
最重要的是昨天晚上楊高峻沒有不在場證明。”
陸行舟的耳機里傳來老姐的話。
“他隱瞞了信息,出軌對象和突然調查他的不在場證明沒有必然聯系。
問問他為什么警方會調查楊高峻的不在場證明!”
陸行舟將老姐的話,轉化成自已的話,詢問了一遍律師助理。
律師助理看了一眼林晚星,明顯是年輕臉皮薄,覺得當著林思遠家屬的面,說這些事情抹不開面子。
然而,現在被陸行舟戳破,只好支支吾吾的說道。
“最近這段時間,韓曉微陸陸續續向著楊高俊轉了不少錢。
而且,根據楊高俊的說法,轉的這筆錢似乎已經被林思遠發現了,林思遠在準備起訴楊高俊。
如果起訴成功,楊高峻很可能會被關進去。
所以,很有可能楊高峻在東窗事發之前,選擇殺死林思遠。”
林晚星皺起眉頭:“為了自已不被判三、五年,去殺人?”
律師助理聳聳肩,雙手攤開:“其實,原本是因為財產紛爭,到最后鬧到殺人的事情并不算罕見。
我想警方也是這么認為的,所以才會詢問楊高峻的不在場證明。
楊高俊說昨天晚上他在家睡覺,并沒有來過林思遠的別墅。
可是,楊高峻的身形,在昨天晚上10點左右,被林思遠別墅附近的攝像頭拍攝下來。
這和韓曉微回家的時間大致吻合。
因此,現在警方懷疑,楊高峻和韓曉微兩人有可能密謀合力殺死了林思遠。”
陸行舟繼續按照陸江影的話詢問:“理由呢?僅僅是楊高峻在,韓曉微回家的時間前后,出現在林思遠家別墅附近的話,也太牽強了。”
律師助理舔了舔有些發干的嘴唇,他似乎一開始沒有想到客戶會追問的這么仔細,立刻拿起桌面上張律師留下的文件夾。
“警方說,和那只丟失的酒杯有關。”
陸行舟瞇著眼,想起來之前警方的確說過,在書房的酒柜里發現了酒杯少了一只。
根據保姆的說法,在前一天林晚星送去紅酒之前,特意讓她清洗過一遍酒柜里的紅酒杯。
因此,至少在大前天,酒杯還存在!
“酒杯?”
律師助理點點頭:“是的,酒杯。
警方推測,很有可能是韓曉微和楊高峻兩人,找了一個理由要和林思遠談談。
兩人一個吸引楊高俊的注意力,一個往紅酒里下氟硝西泮。
等到,談的差不多后,找個理由和林思遠喝一杯酒,讓林思遠暈過去后。
再將用林思遠的領帶,將林思遠掛在衣架上,利用自重殺死他。
將昏睡過去的林思遠掛在衣架上之后。
楊高俊從窗戶翻出去,并帶走了另一支紅酒杯。
而,韓曉微卻沖出屋子高喊林思遠自殺了。
這也是韓曉微為什么進入房間七分鐘之后,才大喊林思遠自殺的原因。
隨后,不讓保姆報警,是因為林思遠此時還并沒有徹底死亡。
如果,立刻報警的話,警方就會極大縮小林思遠死亡時間的推測,可能會立刻判斷出林思遠是被她殺死的。
不讓報警,就是為了混淆對于死亡時間的判斷。
現場只留一支紅酒杯,也是為了讓林思遠看起來像是自殺。”
陸行舟聽完之后,有種槽點太多,不知道從哪里開始吐的無力感,這份推理是不是有些太過草率了。
什么大朗喝藥的劇情啊?
陸江影卻低聲呢喃:“死亡時間?死亡時間?”
陸行舟急忙追問:“證據呢?如果,楊高俊進入過林思遠的別墅,肯定會留下證據。腳印、指紋、皮屑、纖維,這些肯定會有所殘留的。”
律師助理聳聳肩:“如果你想要知道更詳細的內容,只能在送檢之前,請律師再次閱卷的時候才能知道,現在我們也不清楚,警方到底掌握了多少證據。”